
招聘2人1个岗位
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7月8日正式成立(性质为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2500万元。公司主要承担师市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师市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经营范围主要有水利工程开发投资、水利建设管理咨询等。
一、选聘岗位
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管运营部工作人员2名。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作风务实、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团队意识强。
2.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3.能积极配合部门领导开展水管工作,能独立完成工作,有一定的写作基础和学习能力。
4.具备水利行业水费收缴、数据统计或工程领域项目类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经验。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受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工作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甄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报送以下电子版资料:
(1)填写《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表》电子版(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详见附件2。
(2)提交以下证件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各学历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件、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件、资格资质证件、荣誉证书证件、现岗位任职证明文件等。
(3)以上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命名方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875494922@qq.com。
3.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结果,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甄选
由兴城水利公司组成考评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评估。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和体检候选人员。
1.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等情况。
2.通知候选人在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3.考察不适合或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视情况依次递补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候选人,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岗位没有符合该岗位条件的人员报名或经面试没有适合该岗位人选等情形,该岗位可暂时空置或取消,也可根据发展需要重新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六、薪酬待遇
(一)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薪酬管理模式,入职缴纳社保并享受各项福利待遇。
七、应聘须知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集团纪委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对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我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信息保密,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三)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对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或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须服从对其工作岗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由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