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人5个岗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主管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前身为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于2015年自乌鲁木齐市迁至阿克苏市办学。2019年,经教育部评估批准,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2025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也是疆内新建高校中首家参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的高校,学校进入了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的新阶段。
阿克苏位于天山南麓,塔里木河源头,丝绸古道要冲,古四大文明在此交流汇集,形成了享誉世界的龟兹、刀郎文化。学校占地面积2848.41亩,一次规划、多期建设,已建成41.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21亿元。校园环境优美,校在林中、湖在校中、人在园中,桃李芬芳,书香雅致。
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面向全国31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生16000余名,教职工1000余名。拥有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多学科交叉融通、协调发展的3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拥有院士工作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
学校秉承“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校训,立足阿克苏,扎根南疆,面向全疆,放眼全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的育人特色,培养适应区域高质量发展需求,具有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具体见学校网站:https://www.xjit.edu.cn/)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4年7月10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7月10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7月10日(含)后出生。
(八)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九)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十一)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及劳动关系的;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学校编制外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网址链接:https://www.xjrc365.com/)和新疆理工学院官网(网址链接:https://www.xjit.edu.cn/)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二)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7月10日10:00—2025年7月25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理工学院主页认真阅读招聘信息,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登录网址报名(链接:https://f.wps.cn/g/Ksf775Gn/),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岗位。
①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②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
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④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相关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学校按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5年7月25日18:00前提交报名表的人员,报名结束前未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主页上公布。
(四)考试及面试(试讲)
①考试:考试采用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后续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通知,考试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实施。
②面试(试讲):A001专任教师岗位进行试讲,B001、B002、B003实验员岗位结构化面试跟实际操作相结合,C001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面试人员,按比例排序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入闱面试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
③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1:1进入体检环节。
④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⑤考核结束后,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主页上公布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新疆理工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由新疆理工学院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1.新疆理工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廉洁自律、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七)公示
1.新疆理工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理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考核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二)休息休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我校教师依法享有带薪寒暑假,具体休假时间以校历为准。
(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工会福利。依法为会员提供各类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节日慰问品、困难帮扶、文体活动、健康关怀等。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理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7-2205432
七、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递补的,可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理工学院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主页发布的考试、考核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本次考试、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咨询
联系人:易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997-2205970(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10:30-14:00,16:00-19:30)
报名网址链接:https://f.wps.cn/g/Ksf775G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