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
海宁市教育局所属海宁技师学院,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教师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16﹕00。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7日(周六)9﹕00-12﹕00。
现场报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共享大厅(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
时间:2025年12月27日(周六)14﹕00起。
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试讲+提问。
时间:2025年12月28日(周日)。
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2025年12月28日(周日)。
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计划
海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12月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如下:

四、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202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2.普通高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3);
(2)在大学期间获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
(3)大学期间前三个学年每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20%或大学前三个学年累计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20%的毕业生;
(4)大学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得过1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海宁户籍(含海宁生源)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年龄为18-38周岁(1986年12月28日至2007年12月27日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4.学历学位要求: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6.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书要求:报名时暂不作要求,如被聘用,须在聘用1年内(即2027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2026年8月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2026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报到所需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截至2025年12月27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六、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
网上预报名:应聘人员在12月26日16:00前https://zp.zjhnedu.cn/,在“考生在线报名”栏目填写基本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
现场报名: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确认,材料截至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
(1)《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一份(必须完整打印在A4纸同一张上);(2)有效身份证件;(3)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报考;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仅海宁市生源或户籍考生提供,海宁生源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中迁往高校的户口页确定生源);(5)相关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必须是原件。奖学金证书落款须为毕业学校,加盖学校公章,“证明”无效,同时提供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6)学校提供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
网上预报名人员也须凭上述材料现场报名,进行确认。报名信息以现场报名确认信息为准。
2.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提问”为75分,“专业能力测试”为25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1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和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
2.外校考生请至少提前一天通过“天职师大掌上校园”微信小程序进行入校预约,访问部门选择“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就业指导中心)”,来校事由:“参加浙江省海宁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会”。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229494953/index.html按信息类别浏览: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咨询电话:0573-87297325,0573-87215860,0573-87229920。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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