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5个岗位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学位证,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
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详细信息于2025年12月8日发布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管理岗位”专栏。本次管理岗位招聘15人,每人仅限投1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进行注册,在“管理岗位”专栏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岗位仅作为意向岗位,最终拟聘岗位须服从调剂。报名人员应聘全过程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1日(具体截止时间可能会根据招聘进度有所调整),非报名时间报名无效。
四、选拔方式和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报名,经资格审查、线上初试、线下笔试、面试、试岗、学校评议、公示、政审查档、体检等环节,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立即终止招聘进程。
五、聘用待遇及职业发展
天津大学管理人员于2023年起实施宽带薪酬改革,加大对业绩突出优秀人员尤其是年轻管理干部的激励力度,形成显著阶梯宽带,树立标志职业典范,进一步形成有利于中坚青年干部干事创业的制度环境和良好氛围。
管理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天津大学合同制聘用人员薪酬标准,该标准由学校参照事业单位薪酬体系确定;在受聘期间,可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的休假、租住房屋、子女教育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待遇,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者,经学校审批后可转入事业编制。
六、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022-27404886(人事处,招聘政策相关)
18333605298(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咨询邮箱:781059479@qq.com(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七、温馨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流程环节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安排调整的各项通知,均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通知”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2.请考生务必确保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真实有效,以便接收后续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