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NO.1
✦
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等行为;
(二)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不超过30周岁(出生日期需在1995年9月1日及之后)。
NO.2
✦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一)招聘岗位:天津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天津市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研究实践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参观接待预约、动线安排、讲解服务协调;
2.负责中心展厅设施设备维护,定期更新宣传内容、丰富数字资源及发布研究动态;
3.负责策划主题活动,撰写新闻稿件,运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推广工作;
4.负责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推动、结项、成果转化及整理归档;
5.负责教育家精神课程培育;
6.负责培养、培训讲解服务志愿者队伍;
7.组织开展培训和研修活动;
8.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要求: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育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传播学等相关专业优先。若所持学历为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2.具备较强的语言沟通协调能力及服务意识;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新媒体编辑工具,文字功底扎实;
4.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NO.3
✦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应聘者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天津市教育家精神培育弘扬研究实践中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个人简历中提及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汇总成电子文件夹(文件夹以“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命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tnujsgzb1@tjnu.edu.cn(邮件主题为“毕业学校+姓名+应聘”)。
(二)面试
简历通过初步筛选并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我们将统一安排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等,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个人简历中提及的相关证书原件和上述材料复印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NO.4
✦
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天津师范大学委托天津中天天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代为管理人事档案等。
(二)录用人员首个聘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因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入职即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NO.5
✦
其他有关事项
(一)参加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材料,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上岗后如发现已录用人员有个人档案材料、报名材料不实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之一的,学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