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3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天津市公安局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面向退役特战士兵特殊招录公安特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条件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共设置3个职位,计划招录10人。其中职位一6人(从事特警突击工作,男性)、职位二2人(从事特警突击工作,女性)、职位三2人(从事特警狙击工作,男性)。
(二)招考范围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7.曾在特战岗位连续服役1年及以上。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1月5日8:30至11月14日18:00,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天津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退役特战士兵特殊招录公安特警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官)退出现役证书、服役岗位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扫描成PDF文档发至指定邮箱(tjgazl@163.com;邮箱标题报送格式“报考职位+姓名+身份证号;例:职位一+张三+120xxxxxxxxxx2438”)。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因邮件发送错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发送邮件等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应尽早报名,避免最后报名人员过多,审查时间较长,影响提交报名。
11月5日8:30至11月16日18:00,招录机关负责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通过电话告知报考人员是否报名成功。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人员报名;对报考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缺失内容并告知及时补充;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11月22日,招录机关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期间重点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凡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所需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基础体能测试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基础体能测试
基础体能测试计划于2025年11月23日在津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测试科目和评分标准按照《天津市公安局2025年特殊招录公安特警基础体能测试科目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执行。测试总成绩为各单项科目的平均成绩,各单项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任一单项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或存在应认定为“取消资格”情形的,不能进行下一科目测试。测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测试合格人员按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职位进入笔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并在招考录用专栏公布。末位基础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三)笔试
笔试计划于2025年11月24日在津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职位进入特战技能考核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4:1的比例确定进入特战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招考录用专栏公布。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特战技能考核人员。
(四)特战技能考核和心理素质测评
特战技能考核和心理素质测评计划于2025年12月3日在津组织实施。特战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按照《天津市公安局2025年特殊招录公安特警特战技能考核科目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执行。其中,职位一考核成绩为400米障碍跑和手枪快速射击的平均成绩,职位二考核成绩为手枪快速射击成绩,职位三考核成绩为三姿射击科目成绩。参加测试人员任一单项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或存在应认定为“考核无成绩”情形的,不能进行下一科目(环节)测试。
考核合格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职位进入心理素质测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并在招考录用专栏公布。末位特战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心理素质测评人员。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辨识报考人员是否适合从事特警工作的重要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计划于2025年12月4日在津组织实施。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每名报考人员须在10分钟内回答2道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心理素质测评结束后,各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遵循四舍五入原则),按现有进入面试人员组织面试,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有面试人员成绩(低于60分视为无效成绩,不计算在内)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体检
体检计划于2025年12月5日在津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各职位录用计划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并在招考录用专栏公布。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依次按照特战技能考核、笔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特战技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2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非因特殊情况,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以及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同时做好考察人员的档案核查等工作。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招考录用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因公示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8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机关或者其他职位。
三、报考咨询
请各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天津市公安局2025年度面向退役特战士兵特殊招录公安特警公告》,未尽事宜以天津市公安局最终解释为准,对招考职位要求的人员身份、学历等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报考人员拨打以下咨询电话18102120330;18522084544。
咨询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25年11月4日
天津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退役特战士兵特殊招录公安特警报名表
证明材料模板
天津市公安局2025年特殊招录公安特警基础体能测试科目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
天津市公安局2025年特殊招录公安特警特战技能考核科目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