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0人1个岗位
为满足滨海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消防应急救援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辖区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力,切实发挥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应急救援队伍有效补充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现就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此次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50名,均为勤务类灭火救援员。具体招录岗位、招录人数和报名条件等要求见《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与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清白、心理健康;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因编造、散布、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信息,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与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参加法律禁止的组织等,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册或者正在被调查的;
2.因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会道门等,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者正在被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具备法定情形依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5.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
6.曾服现役但被开除军籍或者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军纪处分被安排退役的;因非正当原因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或个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7.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8.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9.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10.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会道门成员的;
11.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且当前无法取得相应学历的;
12.现役军人;
13.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关招录标准,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此次招录工作由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具体组织实施,并委托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协助配合,具体招录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4日。
2.公告发布平台:陆续在海河人才网(www.haiherc.com)、滨海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滨城e就业)、天津滨海新区消防支队微信公众号、海河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公共传媒发布招录公告,并进行宣传动员。考生可通过登录上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招录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9:00至2025年11月14日16:00
2.报名网站:海河人才网(www.haiherc.com)(点击报名)
3.报名费用:45元/人
4.网上报名及实地资格审查所需准备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打印《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学历证明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
(4)学历认证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扫描件,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员需提供退出证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6)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可上传扫描件;
(7)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考生应如实填写《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本人近期彩色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上传至报名表相应位置。对所提供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并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追究,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实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按要求先在网上提交并上传报名申请及部分材料,可在72小时内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待审核和通过初审后,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初审缴费确认,缴费成功视为通过报名和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后72小时未通过初审或通过初审未及时缴费的人员视为淘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均可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及网上初审成功的考生需持相关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自行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滨海新区宁夏道消防救援站(滨海新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宁夏道235号);
3.递交资格审查材料:上述“网上报名及实地资格审查所需准备材料”中的全部7项及附件3,复印件一式二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四)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按照《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4、附件5),均实行量化评分。其中: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记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测试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计2.5分、5分、7.5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中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考生考试当日须携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考,着运动服、运动鞋。
非招录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相关具体通知并及时打印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1.体能测试内容:(四项必考)
科目一:1000米跑;
科目二:立定跳远;
科目三:俯卧撑;
科目四:10米×4往返跑。
2.岗位适应性测试内容:(四项必考)
科目一:负重登六楼;
科目二: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科目三:黑暗环境搜寻;
科目四:拖拽假人。
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并签订《岗位适应性测试和体能测试免责声明》(附件6),于考试当天交给考务人员。如有身体不适合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的疾病或存在其他身体不适情况的,应提前告知考务人员退出测试。
非招录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退还报名费。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中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考生自愿放弃其中任一项测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面试和心理测试
按岗位适应性测试和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公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及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网站完成面试考务费的缴纳,方可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为45元/人,具体缴纳费用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根据考生回答问题时的实际表现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予招录。非招录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后统一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负担。心理测试由系统直接判定“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成绩×40%的计算方式合算总成绩,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与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公示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岗位适应性测试实际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的原则(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时,继续比较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1000米跑秒表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格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从符合条件人员中,经公示进行递补。考生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体格检查注意事项: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劳累,注意休息;体检当天早晨请空腹、禁食、禁水。
(七)政治考核
参照《军人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征集义务兵相关标准,招录对象应如实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附件7)。按照规定程序重点考核报考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海河人才网(www.haihe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录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为期2个月的封闭式岗前试用及适应性培训(试用期),并于试用期末进行转正考核。考核达标的予以转正,享受正式员工相关待遇;培训考核不达标的,不予转正并依规延长培训、补考,仍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递补
公示期间,如发生拟录取人员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的情况,可在公示期满后,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空缺总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公示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四、待遇保障
提供食宿、服装、年度体检,三餐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同等标准。工资待遇按照天津市和滨海新区有关政策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和国家规定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带薪休假等福利。试用期发放月工资的80%,试用期满且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符合上岗要求的,按标准发放月工资。月工资与出勤情况和绩效考核挂钩,约5500元/月。参照天津市政府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有关优待规定,享受出行、游览、看病就医等优待政策;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推荐入党,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考试。以上工资和相关待遇保障均按目前相关政策执行,若国家或天津市政策调整,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录工作在尊重考生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河东区消防救援支队纪检部门原则上不接受匿名举报、无据举报,同时将对查实的诬告、造谣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并移交公安机关。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中有舞弊、弄虚作假或不遵守考务纪律等行为的,直接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招录实行回避制度。招录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录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特别提示
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材料留档备查,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单位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执勤模式,政府专职消防员施行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以上招录的基层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人员均建议为男性,且有特殊信仰或食宿要求的少数民族同胞请咨询确定后再行报考。
本次招录全程公平公开公正,公告外的任何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培训公司、中介公司等均与我单位无任何关联。一切谎称可以帮助协调办理入职或以官方考前培训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诈骗,请各位考生谨防上当,如遇此情况请及时报警维权。招录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录工作的,届时将在公告发布网站或公众号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录咨询电话:022-63360890
纪检监督电话:022-666895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