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5年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5年11月6日。例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7.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报到环节须提供原件,如届时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9.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下列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河西政务网:https://www.tjhx.gov.cn/
如遇突发状况,资格审查及考核时间等招聘事宜须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2025年度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后需电话确认。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于2025年11月17日17:00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给予回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8:30至2025年11月13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1月6日8:30至2025年11月17日17:00。
联系电话:022-63008736
报名邮箱:hxqwjwzzrsk@tj.gov.cn
邮件主题命名要求:高层次人才+报考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高层次人才+儿科+张XX+内科学)。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PDF扫描件:
1.《2025年度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本人户口本,家庭户口的应聘人员扫描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应聘人员扫描集体户口首页(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
5.学信网出具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如岗位要求需提供);
7.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合同书);
8.本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业绩材料1份(2000字以内);
9.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10.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资格复审
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本人(不可他人替代)需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档案袋装好)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康复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招聘单位组成专家考核组,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打分。
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谈、专业知识答辩、专业力评价三部分。结构化面谈和专业知识答辩部分采取现场打分的形式;专业力评价部分由考生提供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奖项、反映科研能力水平及专业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由专家考核组对相关材料量化处理成分值,计算入总成绩。
考生需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提交招聘条件的有关证件和上述相关材料。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结构化面谈占30%,专业知识答辩占40%,专业力评价占30%。各部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具体为:
总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30%+专业知识答辩成绩×40%+专业力评价成绩×30%。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组结合考生的考核情况确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专业力评价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考生。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信息发布、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
八、体检
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以专业力评价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河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公示及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河西政务网(https://www.tjhx.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于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经区卫健委和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由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聘用后不能直接兑现相应级别工资待遇,应根据聘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情况,待聘任后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担负。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2-63008736
监督电话:022-6300872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