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10个岗位
根据“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要求部署,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结合工作需要,德庆县教育局决定组织下属公办幼儿园开展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6名,其中专任教师15名,保育员1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德庆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心理条件。
4.学历。(1)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学历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保育员: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5.证书。(1)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保育员:具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报考年龄。(1)专任教师:年龄为18-38周岁(即1986年12月26日至2007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2)保育员:年龄为18-45周岁(即1979年12月26日至2007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德庆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德庆县崇德广场侧电信商住楼首层东起第8-9卡)或到各招聘单位报名。
联系方式:
德庆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梁老师,联系电话:0758-7783819德庆县直属机关幼儿园,何老师,0758-7763700
德庆县科教幼儿园,黎老师,0758-7772802
德庆县高良镇中心幼儿园,邓老师,0758-7393831
德庆县武垄镇中心幼儿园,董老师,0758-7521995
德庆县凤村镇中心幼儿园,陈老师,0758-7234812
德庆县马圩镇中心幼儿园,李老师,0758-7291270
德庆县播植镇中心幼儿园,陈老师,0758-7532168
3.报名须提交资料:
(1)《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
(3)本人证书(专任教师: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开具各种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教育局分类划定。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
现场面试方式分类进行,专任教师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保育员采取实际操作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者,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复核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待遇。具体工资相关待遇请咨询相关幼儿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德庆县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德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758-7788501),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电话:0758-7732172),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