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优配强我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更好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湛江市坡头区(湛江高新区)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1.湛江市坡头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1名(职位代码:01)
2.湛江市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职1名(职位代码:02)
3.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职1名(职位代码:03)
4.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职位代码:04)
5.湛江市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职位代码:05)
二、选聘企业简介
湛江市坡头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坡头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履行区属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督管理职能,主要对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及其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湛江市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坡头区组建的百亿级资产国有企业,已获评AA+信用等级,主要统筹负责湛江高新区和坡头区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能源项目投资、交通项目投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运输业投资、仓储业投资经营、物流项目投资经营、产业园区开发、文旅产业开发、房地产开发、高新科技投资、投融资服务等。
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由坡头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出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2亿元,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主要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等。
湛江市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是由湛江市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主要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等。
三、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好的职业素养和过硬的心理素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自觉服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管理,忠诚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
3.具有战略意识和发展眼光,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能创新、善决策。
4.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必需的专业知识,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具有较强的决策经营能力、战略规划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改革创新和市场运营能力,具有丰富的职业经历和突出的经营业绩。
5.身体健康,遵规守法,诚信务实,爱岗敬业,勤勉尽责,廉洁自律。
(三)资格条件
1.湛江市坡头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42周岁。
(3)现任或曾任机关事业单位正股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或曾任地级市及以上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现任或曾任县(市、区)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现任或曾任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
(4)具有3年及以上国有资产经营或基础投资建设、城市运营、投融资决策、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管理、资本运作、企业财务管理、工程全过程管理等领域工作经历,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注册会计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湛江市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职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47周岁。
(3)现任或曾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任职时间累计2年以上)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或曾任地级市及以上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现任或曾任大型非公有制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现任或曾任中型企业正职、县级国有企业正职(或相当职务)人员;担任中型企业、县级以上国有企业副职(含相当职务)累计2年以上人员。
(4)具有5年及以上国有资产经营或基础投资建设、城市运营、投融资决策、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管理、资本运作、企业财务管理、工程全过程管理等领域工作经历,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注册会计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职
(1)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47周岁。
(3)现任或曾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任职时间累计2年以上)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或曾任地级市及以上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现任或曾任大型非公有制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现任或曾任中型企业正职、县级国有企业正职(或相当职务)人员;担任中型企业、县级以上国有企业副职(含相当职务)累计2年以上人员。
(4)具有5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类管理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具备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42周岁。
(3)现任或曾任机关事业单位正股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或曾任地级市及以上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现任或曾任县(市、区)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现任或曾任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
(4)具有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类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具备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湛江市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42周岁。
(3)现任或曾任机关事业单位正股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或曾任地级市及以上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现任或曾任县(市、区)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现任或曾任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
(4)具有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类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具备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年龄、岗位经历时间等计算至2025年10月31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的。
3.因违纪违法受撤职或以上处分,或被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人员任期、薪酬
(一)任期
本次选聘人员任职将实行1年试用期,经对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合格,可以正式聘任;聘期为3年,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试用期内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将予以解聘。
(二)薪酬
1.湛江市坡头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年薪酬约14万至20万,具体薪酬待遇参照坡头区区直事业单位标准发放。
2.湛江市坡头区区属国企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湛江市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职年薪酬约30万至86万,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职年薪酬约20万至86万,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年薪酬约17万至56万,湛江市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年薪酬约15万至53万,具体待遇与业绩考核挂钩,按《坡头区(湛江高新区)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附件1)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28日18时,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3.报名材料:
(1)亲笔签名确认的《湛江市坡头区(湛江高新区)2025年公开选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及word文档(须附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职称证书、相关获奖证书;
(3)中共党员证明;
(4)任职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材料;
(5)《个人承诺书》(附件3)。
报考者需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hhzzzshuai@163.com,压缩包统一命名为“职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将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要求填写《湛江市坡头区(湛江高新区)2025年公开选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报名表》,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除提交《个人承诺书》外,并须提交一份本人签名的书面自愿承诺书扫描件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者的选聘或者解除相关聘任协议。对出现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或因其他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形,视实际情况进行人员递补。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人数应不少于1:3的比例,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调剂报名其他同级别职位的人员参加该职位的面试,若仍不能达到规定比例,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予以取消。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按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含背景调查)。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必要时,对人选征信、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2.体检。参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健康体检(三级甲等医院)。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而职位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关决定。
(五)公示和聘任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提出拟聘任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并视实际情况作出相关决定。
选聘程序每一环节通过后,将会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报名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追究责任。
(二)选聘期间,所有应聘者应严格遵守工作要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三)应聘者务必手机(报名表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四)本次选聘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选聘工作公告以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坡头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坡头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759-396532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