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广东省中山市国有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85),成立于1998年,集团紧扣“价值回归、链主企业、行业一流”战略目标,以产业投资为引领,聚焦资源推动环境治理、绿色能源与城市服务三大主业发展,全面提升科技赋能,致力成为国内领先的环境与资源解决方案提供商。近年来,荣登“中国环境企业50强”等多个榜单,连续12年获“水业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连续6年获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市场化选聘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中山公用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战略推进与执行:协助董事会制定并迭代集团战略,跟进执行进展并提出优化建议;开展行业与政策研究,支撑董事会决策。
2.公司治理与合规管控:规范三会运作,统筹议案、决议跟踪及合规审查;负责定期对ESG报告、重大公告编制披露,管控内幕信息。
3.市值管理与资本协同:动态跟踪分析市值变化并实施管理策略;协同开展重大资本运作。
4.投资者关系与品牌建设:维护投资者沟通体系,统筹业绩会、路演等活动;做好4R关系管理,协同塑造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二)任职要求
1.1985年1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金融、证券行业或上市公司累计5年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4.政治信念坚定、廉洁自律、坚持原则;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24:00。若本轮选聘未产生合适候选人,报名时间相应顺延截至招聘到合适人选之日止,以中山公用公告为准。
2.报名资料:
(1)《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市场化选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请保存为Excel文件并打印、签名、扫描(Excel文件及扫描件均需发送,文件命名方式:应聘岗位+姓名+报名表)。
(2)个人简历(含应聘人员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从业企业规模、个人岗位职责、管理的团队规模、业务体量、业绩及经济绩效、业内社会认可度等情况,保存为Word文件,文件命名方式:应聘岗位+姓名+简历)。
(3)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6)一年内小2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电子版)。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对应内容准确命名,例:张三本科毕业证书。请将以上报名资料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中山公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市场化选聘+姓名)。
3.报名方式:
登录中山公用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zpug.net/),下载《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市场化选聘报名表》,将报名资料压缩包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fzzp@zpug.net),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应聘材料+姓名+中山公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市场化选聘。
(二)资格审核
报名开始后,根据岗位设置的选聘条件等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审核筛选,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符合资格人选进入综合评估环节。
(三)综合评估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和组织考察
1.背景调查:依据选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入选人员开展背景调查。
2.组织考察:由干部选聘考察小组,按组织人事考察流程开展。
(五)组织体检
根据综合评估情况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六)公示及聘任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收到聘用通知后按双方约定时间到岗入职,否则中山公用有权取消聘用。
(七)递补
因候选人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背景调查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而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由中山公用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管理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选聘坚持“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围绕“定岗位、定权责、定契约、定考核、定薪酬、定退出”等核心内容签订契约化协议,明确规定业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兑现、岗位调整、续聘或解聘的主要依据。
(二)综合年薪包括固定薪酬、绩效薪酬、专项激励等,突出业绩导向,具体面议。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中山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如子女入学、医疗就诊、生活补贴、入住人才公寓、购房贷款额度上浮等。
特殊情况由中山公用按管理权限“一事一议”。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选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选聘方根据情况有权决定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造成损失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三)本公告由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760-88386981,何女士。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