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民兵工作质效,根据政府聘员有关规定和城区民兵军事训练教学组训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名政府聘员(民兵专职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即1989年11月5日至2007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子女、中共党员、在儿童福利机构成长的青年。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在服役期间曾受过党纪、军纪处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考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时至2025年11月10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wscqwzbzp2025(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需在11月11日至12日登陆“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wscqwzbzp2025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相关事宜请关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驾驶资格(拥有C1、C2以上驾驶证)、入伍经历(两年以上入伍经历)等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3、入伍经历、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历如驾驶证、居民户口簿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即2025年11月4日)。
4、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专业技术考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术考核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报名系统”直接查询。
3.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
(二)资格审核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4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有关事宜以“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入围对象携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认证、个人征信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若入围资格审核对象中,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条件或放弃者,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
(三)专业技术考核
专业技术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术考核分为两部分:
1、军事基础能力考核(40分),共设3个科目,3000米跑(15分)、30米*2蛇形跑(15分)、单杠引体向上(10分)。军事基础能力考核成绩=3000米跑成绩+30米*2蛇形跑成绩+单杠引体向上成绩,评分标准按《2025年汕尾市城区人民武装部后勤中心公开招聘民兵专职教练员专业技术考核标准》(附件2)评定。有两个项目不及格的考生不进入“四会”教学,专业技术考核不通过。
2.“四会”教学(60分),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取“四会”教学法方式进行“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示范教学,教学动作不少于2个。
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军事基础能力考核成绩+“四会”教学成绩。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为该报考岗位的1:3,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术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专业技术考核不通过不列入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考试总成绩=专业技术考核成绩×30%+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技术考核成绩顺序确定名次,若专业技术考核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的面试评分从高到低排序。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在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还需进行尿样毒品初步测试。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并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政治考核。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3.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处理,达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解除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3.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自首批公示之日起1年内有效,若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决定在参加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并向区人社局报备。
5.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7.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招考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未尽事宜由汕尾市城区人民武装部后勤中心解释。
咨询电话:0660-3380898(汕尾市城区人民武装部后勤中心)
监督电话:0660-3205882(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