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9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通过社会招聘的方式,招聘12名坪山区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
(一)2025届国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专业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可按相近专业报考,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2.报考年龄
按《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坪山区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要求的年龄报考,报考融媒制作岗位者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0月28日后出生);报考融媒管理岗位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28日后出生);报考总编辑、副总编辑岗位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0月28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
3.报考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10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纪或职务违法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3.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资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投递到报名邮箱:psqwxcb@szpsq.gov.cn,邮件标题注明:报考岗位编号+毕业院校+专业+本人姓名。
3.网络报名时所需提交材料:
(1)《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坪山区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坪山区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4)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验证报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验证报告;
(5)职称证、获奖或任职经历证明等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6)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报考者需将以上报名材料Excel(或Word)及PDF扫描格式,上传至报名邮箱,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扫描件应清晰明确,供网络审核查验。
4.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报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材料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邮箱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
(3)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二)资格初审
区委宣传部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报名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为依据,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资格初审不通过。初审合格进入笔试者将以短信方式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拟于11月下旬在深圳进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方式通知;
(2)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的方式,考察文字功底、专业能力等;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合格者,具备面试资格,将纳入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备选库,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本单位或坪山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出现相关岗位空缺时,可按照招聘有关程序从人才备选库中择优补录;
(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岗位拟聘人数5倍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某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5倍的,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区委宣传部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需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方式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按照《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坪山区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清单》(附件4)提供相关材料;
(3)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①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②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③本次资格复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3.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方式通知;
(2)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专业考核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聘用人员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根据报考情况择优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查询网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电话:0755-88190274(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