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人
广州南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面积803平方公里。南沙是广东省唯一国家级新区、广东自贸试验区面积最大片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将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南沙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的行动计划部署,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沙区实际,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招聘岗位及人数:
1.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40名,详见《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北京考点)》《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武汉考点)》(附件1、2);
2.卫生健康系统岗位20名,详见《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北京考点)》《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武汉考点)》(附件4、5);
3.教育系统教师岗位20名,详见《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5年高校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北京场)》《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5年高校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武汉场)》(附件6、7)。
招聘对象:
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且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告要求的可报考对应岗位;
教育系统岗位要求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卫生健康系统岗位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提交规培证明,并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合格证书;
2.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十、教育系统岗位要求: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报考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教师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境外学历),并在转正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考生可在任一报名地点报考北京、武汉任一岗位(限报1个),并在岗位相应城市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10月26日上午9:00至10月31日下午5:00
网址:https://www.qgsydw.com
流程: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2.现场宣讲及资格审查
各系统宣讲会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如下: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次招聘将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高校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大学宣讲会:10月27日周一上午10:00-11:00,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清华大学宣讲会:10月27日周一下午2:30-4:00,校本部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东风汽车信息发布厅;
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10月28日周二上午10:00-11:00,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上午10:00-11:00,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武汉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下午2:30-4:00,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武汉理工大学宣讲会:10月30日周四上午10:00-11:00,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北汽报告厅。
本次招聘在以下地点设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 城市 |
时间 |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
| 北京 |
10月27日周一10:00-11:00 |
北京大学,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
| 10月27日周一14:30-16:00 |
清华大学,校本部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东风汽车信息发布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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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周二10:00-12:00 |
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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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周二14:00-17:00 |
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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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周三9:00-12:00 |
北京大学,海淀校区新太阳学生中心2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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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周三9:00-12:00 |
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体育馆南厅J07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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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周三14:00-17:00 |
北京科技大学,主校区招生就业多功能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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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31日周四、周五9:00-12:00,14:00-17:00 |
北京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 |
|
| 武汉 |
10月29日周三10:00-12:00 |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
| 10月29日周三14:00-17:00 |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3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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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周三14:30-17:00 |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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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周三18:00-20:00 |
武汉大学,工学部第四教学楼212课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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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周四10:00-12:00 |
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北汽报告厅 |
|
| 10月30日周四14:00-17:00 |
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就业大楼六号厅 |
|
| 10月31日周五9:00-12:00,14:00-17:00 |
亚朵酒店(武汉街道口华中师范大学店)(武汉洪山区珞喻路312号) |
|
| 天津 |
10月31日周五9:00-12:00 |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43楼A306 |
| 10月31日周五14:00-17:00 |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通学生中心F202 |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另行补充通知。
(2)卫生健康局
本次招聘将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高校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大学宣讲会:10月27日周一10:00-11:00,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10月28日周二10:00-11:00,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10:00-11:00,主校区(珞喻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武汉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14:30-16:00,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首都医科大学宣讲会:2025年10月30日周四上午10:00-12:00校本部第一教学楼410教室。
本次招聘在以下地点设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 城市 |
时间 |
现场确认点和资格审核点 |
| 北京 |
10月27日周一 10:00-11:00 |
北京大学,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
| 10月27日周一 14:00-17:00 |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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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周二 10:00-12:00, 14:00-17:00 |
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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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周三 09:00-12:00 |
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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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周三 14:30-17:00 |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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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周四 10:00-12:00 |
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第一教学楼410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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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周四 14:30-17:00 |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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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周五 09:00-12:00, 14:00-17:00 |
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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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 |
10月29日周三 10:00-12:00 |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珞瑜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305报告厅 |
| 10月29日周三14:30-16:00 |
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校区星湖体育馆第一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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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31日周四、周五 09:00-12:00, 14:00-17:00 |
亚朵酒店(武汉街道口华中师范大学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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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
10月31日周五 09:00-12:00 |
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43楼A306 |
| 10月31日周五 14:00-17:00 |
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通学生中心F202 |
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另行补充通知。
(3)教育局
本次招聘将在北京、武汉部分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宣讲会时间和地点如下:
北京考点:
北京大学宣讲会:10月27日(周一)10:00-11:00,北京大学海淀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清华大学宣讲会:10月27日(周一)14:30-16:0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东风汽车信息发布厅;
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10月28日(周二)9:00-11:00,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京师大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101;
酒店资格审查:
10月28日(周二)14:00-17:00;10月29日(周三)—10月31日(周五)9:00-12:00,14:00-17:00,北京西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武汉考点:
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10:00-11:00,华中科技大学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305报告厅;
华中师范大学宣讲会:10月29日(周三)14:30-17:00,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新大学生活动中心B202室。
酒店资格审查:
10月30日(周四)—10月31日(周五)9:00-12:00,14:00-17:00,亚朵酒店武汉街道口华中师范大学店(武汉洪山区珞喻路312号)。
1.注意事项
所有网上报名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一个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现场确认点同步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2.现场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生证;④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⑥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⑦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在国(境)外学习的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提供相关材料,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笔试。
考生只能选1个考点,且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确保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要求。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确认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通过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
1.笔试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且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5年11月1日中午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
(1)时间和地点:为方便考生就近参考,本次招聘面试将在线下举行,考点设在北京、武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
(2)面试对象:各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卫生健康局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北京考点拟定于2025年11月2日,武汉考点拟定于2025年11月2日。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本次招聘对报考检验技师1岗、检验技师2岗(限招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免笔试(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现场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
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且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5年11月1日中午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时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时间和地点:为方便考生就近参考,本次招聘面试将在线下举行,考点设在相应招聘城市。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合格者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采取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教育局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时间、地点:笔试地点设定在北京、武汉,两地同时开考,考试时间为:2025年11月2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对象:完成资格审查并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学科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等相关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2日20:00前参加心理品质测评,时长约3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测评方式与笔试考试成绩同步公布。测评结果不公布,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测评具体安排以后续实际通知为准。
2.面试
①时间、地点:面试地点设定在北京、武汉,两地同时开考,考试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周一),具体安排以后续实际通知为准。
②对象: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③面试采用无学生授课+结构化问答的形式进行,其中无学生授课占比80%,结构化问答占比20%;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④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如报考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不配合后续环节或报到前放弃聘用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人员,解除协议并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按同一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由对应主管部门安排在考点所在地有资质或广州市的定点医院进行;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拟聘人员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且已取得对应证书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未按要求(综合类、卫健系统2026年9月30日前,教育系统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按广州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及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暂定岗位时间不计入任职年限,取得资格后起算。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在7个工作日内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据此解除合同,后果由考生自负,并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教育系统5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及岗位,可根据工作进度适当调整,调整信息将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公布。
港澳居民聘用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北京考点)
2.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武汉考点)
3.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报考指南
4.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北京考点)
5.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职位表(武汉考点)
6.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5年高校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北京场)
7.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5年高校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武汉场)
8.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9.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5年高校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详情及附件链接详见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公告(北京、武汉设考点):https://www.gzns.gov.cn/zwgk/zdlyxxgk/jycy/zpxx/content/post_10501807.html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公告(北京、武汉设考点):https://www.gzns.gov.cn/zwgk/zdlyxxgk/jycy/zpxx/content/post_10501848.html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25年第一批高校校园招聘公告(北京、武汉设考点):https://www.gzns.gov.cn/zfxxgkml/gzsnsqjyj/qt/content/post_10501828.html
咨询电话:
事业单位综合类:020-39910578(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卫生健康系统:020-34685034、020-84980986(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教育系统:020-84984824、020-84981781(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工作日9:00-11:30、14:00-18:00接听)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400-020-1616(事业单位综合类、卫生健康系统);400-838-9296(教育系统)
监督电话: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0-84985419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020-84987360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020-84984824
(咨询及监督电话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