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0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镇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东莞市厚街镇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3日9:00至2025年10月29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含户主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6.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需另外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PDF扫描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8.工作经验证明PDF扫描件(如劳动合同注明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等的,提供社保缴费明细证明和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如劳动合同未注明相关工作职责的,需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等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结束前根据要求完整提供上述各项报名材料,若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不齐全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已通过职称或职业资格考试、评审但尚未取得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不视为具有相应报考资格。
(四)资格初审
由东莞市厚街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采用线上审核方式进行,审查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0月31日,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反馈给应聘人员。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11月5日9:00—11月7日17:00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厚街镇门户网站公告。
(三)面试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厚街镇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由我镇将招聘结果及岗位聘用备案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聘用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我镇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其中,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查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0769-85823666进行咨询,联系人:陈小姐、王小姐。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