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1个岗位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新丰县公安局辅警20名,主要协助公安机关值班备勤、接处警、巡逻防控、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保等工作。具体招录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四)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90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技术型人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15期间出生的)。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中共党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以上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17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拍照,统一命名格式为:姓名+电话号码+报考岗位。拍照要求:将相机镜头置于文件正上方(手机与文件平行),确保文件的全部内容均被纳入取景框内并要求无多余边角的照片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视为初步报名成功。除电子版报名材料外,应聘者也需将纸质材料一并准备。邮箱地址:xfgazgb@163.com;
3.注意事项:应聘人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4.入场考试时间:应聘者应在考试规定时间入场。逾期10分钟后到场的,取消考试资格。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所需资料
1.《新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有关证件(机动车驾驶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1份(开具日期须在2025年9月30日以后);
4.报考无人机操作员,持有以下任一证书(有效期内)的,则无需加考无人机基础操作,未持有证书则需加考操作。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CAAC,无人机驾驶执照);
(3)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航空运动协会(ASFC)颁发的《遥控模型航空器飞行员执照》;
(4)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执照》;
(5)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China)颁发的《无人机操控员合格证》;
(6)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UTC);
(7)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颁发的《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明》。
(三)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2025年10月30日当天(9:00至11:30,15:00至17:00),带上纸质版报名材料到新丰县公安局值班室进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将通过现场审核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计算机测试、无人机基础操作、面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
男子:1000米,≤5分25秒为合格;
女子:800米,≤5分25秒为合格。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
2.笔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及方式:常识、法律基础知识、情景应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注意事项:考生须考试前入场完毕,自备黑色签字笔,开考后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3.计算机测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
通过上机操作办公软件,测试考生的基本电脑操作水平。
4.无人机基础操作
无人机基础操作,仅作为资格考试,分数不纳入总分。
5.面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结构化面试。
6.计分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计算机成绩×2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计划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新丰县公安局指定县内一所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治考察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进行政治考察,凡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应聘人综合成绩以及体检、政治考察结果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确定拟招录的人员,并在“新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程序。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薪资待遇
新丰县公安局辅警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商业保险及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任职后,劳动薪酬约为3000元/人/月(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同时,纳入我局工会会员管理范围内,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由新丰县公安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二)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为做好警务辅助人员人才储备工作,本次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合格且未被聘用者,纳入新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人才储备库,出现空缺时,由我局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择优补录(补录人员总成绩必须高于60分),并组织参加体检、政审,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聘用。
3.其他未尽事宜由新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751-6849811(政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