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梅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因工作需求,梅州市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在初试和复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所聘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与梅州市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劳动合同(编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条件:
详见附件1:梅州市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开招聘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视报名人数设一轮或两轮考试(初试+复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均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岗位。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梅州市梅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宪梓中路)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至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时恕不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0753-6132072
4.报名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梅州市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公开招聘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社保证明、驾驶执照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5.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收到初审合格邮件(或电话、短信)通知后,凭报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初试
若报名人数超过5人(不含5人),采取两轮考试(初试+复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初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汽车驾驶技术实操能力,由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由梅州市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后在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复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如第5名有同分者则均进入复试。初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初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复试。
(三)复试
若报名人数少于5人(含5人),采取一轮考试(直接复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由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复试成绩由梅州市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复核后在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公示。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只进行一轮考试时,按实际得分计算成绩)。
结合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第1位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复审时由梅州市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个人信用报告。资格复审由梅州市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
体检、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进行递补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上情况均相同的,由用人单位再次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资格复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中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梅州市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续签。
(七)聘用待遇
1.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不低于1750元/月(需扣除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实领不低于工资2000元/月。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冒用我司名义组织培训、招聘、有偿服务的行为,请与我司联系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我司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初试、复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用人单位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523893。
5.本公告由梅州市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广东嘉应南粤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