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7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人员。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6年10月20日至2007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招聘单位空缺岗位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4日16:00,时间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网址(https://www.sydwzk.cn/gdqcqrsjzp2025),选择岗位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初步审核。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自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后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qcqrsjzp2025)打印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2025年11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考系统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只递补一次)。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
七、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察所需的相关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含本级数,招聘岗位年龄条件、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并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次招聘的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事宜均通过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密切留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关于本次招聘的有关事宜,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因个人原因(如未及时查阅网站公告等)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相应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察期间,拟聘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调档等相关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63-393938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附件1:清远市清城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附件2:报考指南.docx
3、附件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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