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是市教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职员1名(校聘员工,非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35岁以下(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满35周岁),心理素质良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资质
1.学历与背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优先;或具备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办公室人事管理、社保经办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业务能力:熟悉《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社会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业务经办经验者优先。
3.综合素养:具备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能协助起草通知、报告等公文)、数据整理分析能力(熟练使用Excel进行报表制作与公式计算),以及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能力,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
二、岗位职责
1.社保与福利管理:负责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申报、缴费基数调整、待遇申领及政策咨询;协助办理职业年金的参保、转移、查询等相关手续;
2.住房相关业务:协助开展住房改革未分房人员资格审核,收集整理申报材料,跟进资格审批流程,及时反馈审批结果;
3.户口与法人登记管理业务:负责单位职工户口迁入、迁出的材料初审与流程对接;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赋码申请、变更、注销及年检工作;承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年度报告公示等事务;
4.公积金与统计工作:处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提取审核及账户维护;负责单位相关人事数据统计;
5.其他行政业务支持:协助完成办公室日常文件起草、资料归档、会议筹备及后勤保障等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临时性任务。
三、薪酬待遇
年薪约70000元(含绩效),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9日-9月15日(24:00)。
(二)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微信扫码填报《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临聘人员报名表》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2025年9月16日前,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具体实操的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核(暂定)
应聘人员签到及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迟到取消实操资格。
签到地点: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9号楼一楼(学生成长指导中心)
考核时间:2025年9月17日上午
考核形式:实操(60%)+面试(40%)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当场公布成绩,确定拟录人员名单。
(三)体检
结合招聘岗位实际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期1年。合同到期后,学校根据岗位情况及个人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2.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网站查询。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682029、22682039
学校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学院路2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