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
招聘公告
广宁县人民医院是广宁县卫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2年11月起加挂“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牌子,作为广宁县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县域18家医共体分院行政、人事、财务、质量、药械、信息实行统一管理,肩负着全面提升县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任务。现根据广宁县县域医共体有关分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南街分院、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潭布分院、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五和分院、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螺岗分院、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石咀分院、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赤坑分院为广宁县卫生健康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招聘岗位
(点击查看大图)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医共体分院编外人员,享受相应的编外人员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8日。
1.有意向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广宁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gnyyrsk@163.com,或在工作时间到人民医院二楼人事管理中心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人民路18号广宁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人事管理中心。
5.联系人:伍老师。
6.联系电话:0758-8662257。
7.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小2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用于贴报名表,也可把照片电子版插入报名表后一同打印)。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主要内容是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4.成绩公布及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水平划定,在考试结束后的次日同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5.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人员。
(二)面试(含技能测试)
1.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操作技能、应变能力、求职动机和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成绩在考核结束后次日公布。
3.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由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通过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微信订阅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因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而造成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人选。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招聘岗位情况。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获聘人员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试用合格后参照医共体有关分院编外人员的有关规定兑现薪酬待遇。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由广宁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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