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1个岗位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财政和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属下国有企业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项目管理岗4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
★项目管理岗4名: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1 | 工程管理部 | 项目管理岗 | 4 | 1.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等工程文件; 2.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造价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负责项目相关外联单位的协调工作; 4.负责项目报建报监、(交)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项目移交管理; 6.负责审核公司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各类文件;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2)学历:本科或以上学历; (3)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电力工程、建筑类等专业; (4)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现场工程管理、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核等工作经验,具有中级职称或有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等优先; (5)能熟练使用AutoCAD等相关办公软件; (6)了解国家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工程设计方面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7)具有一定的行业分析能力,思维清晰,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独立撰写分析报告,特别优秀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商讨决策可择优定岗工程主管。 |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相关岗位履历经验和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7)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8)聘任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注: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薪酬福利
参照《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招聘程序
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
(一)公告
时间: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7日上午8:30-2025年7月23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
3、报名资料:
(1)《佛山市三水伟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任职文件、聘任书、工作证明、购买社保证明等材料)。
(6)报考者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还需在面试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将以上报名资料按顺序彩色扫描成一份格式为PDF的文件,文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发到以下电子邮箱:dtweibogongsi@163.com。
(三)资料审查
1、现场资料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资料审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兴唐路9号大塘工业园产业社区2号楼(大塘工人文化宫)3楼。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先生、莫小姐,0757-87290177。
4、审查方式:招聘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和任职要求对报名人员身份信息、学习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料审查。报名人接到通知后须本人按时到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逾期没有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的、材料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面试。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资料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将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第一环节是根据固定问题进行面试;面试第二环节是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应聘岗位的工作内容提出不定向问题。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按企业职工入职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考察环节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履历与考生报考情况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其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
2、如出现符合报考岗位资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只要有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均予开考。
3、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4、若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定分数高低排名决定入围体检对象。
5、对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参与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是否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6、本次招聘考试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招聘单位均承认有效,若一年内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是否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