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2人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各招聘单位简介详见《汕头市濠江区各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025年毕业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福利待遇
招聘对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最多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0时起,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至2025年7月25日(24时止,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认真对照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3)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邮件主题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代码+本人姓名。
(1)本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2025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5)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5);
(6)公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报考指南》(附件3)。
5.资格初审:招聘组织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招聘组织单位开展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工作。
(一)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招聘组织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直接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料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
采取线下面试方式,同一岗位同一时间统一组织面试。其中若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数超过30人的采取初试+复试两轮面试形式,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1:5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初试成绩只作为择优入围复试依据,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内容、须知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面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复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即面试(复试)成绩。面试(复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八、体检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aojiang.gov.cn/sthjrsj/gkmlpt/inde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组织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服务期限
获聘人员须在濠江区服务不少于5年。
十三、其他事项
(一)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监督投诉(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1.咨询电话
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375501;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0754-87374617;
汕头市濠江区卫生健康局:0754-87362461。
2.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0754-87362116。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设置。
(四)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3),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面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aojiang.gov.cn/sthjrsj/gkmlpt/index)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六)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开招聘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七)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八)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邮箱、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九)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濠江区委组织部、汕头市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