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大越秀区基层环境保护监管力度,配齐配强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街道属地职责,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越秀区流花街办事处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工作内容: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地点:流花街道。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七)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
2.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
3.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年以上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2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流花街城管办公室(桂花岗南一街9-1号三楼城管办)。
3.报考程序:报考者需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道办事处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均含首页及本人页)、大一寸彩色近照1张,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环节的实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3.综合成绩。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考生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相关考试成绩判为0分。
(三)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并根据健康情况决定应聘者身体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等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薪酬待遇按照流花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规定执行,依法购买五险一金。其他福利待遇按流花街道办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4.咨询电话:020-86234797;联系人:梁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