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信息
中山市沙溪公安分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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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9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5/20 09:00-18:0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沙溪公安分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名。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要求


文职类辅警


文职岗位1人,岗位要求:心思缜密,责任心强,沟通协调,具备扎实的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独立撰写各类公文稿件,熟悉电脑操作,会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全日制本科学位,持有E牌或C1类驾驶证照。曾公开发表文章或有政府、公安从事写作工作经验者优先。


勤务类辅警


勤务类岗位8人,岗位要求:责任心强,身体素质过硬,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心理素质强,会使用基本的电脑办公室软件,持有E类驾驶证照,大专学历。主要负责协助民警开展接处警、社区警务、巡防等工作。岗位需求限男性。本镇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优先。特殊技术能力的可以放宽至35岁。


因公安工作特殊性,要求外表形象好、身体素质过硬。所有岗位均需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轮值,电话24小时保持通畅,如遇有重大临时工作任务安排需要加班加点,有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招聘对象和条件


1


招聘对象


2


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30岁(即1995年5月22日至2007年5月21日)。


3


以下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年内曾报名参加本单位招聘考试不予录取或放弃入职的;


11.有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流程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电脑操作测评、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审核等。


1


报名方法和要求


1


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20日9时至18时;


3.咨询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0760-23189800;


4.现场报名地址: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沙溪镇珠宝中路9号)


2


报名所需材料


(1)《沙溪公安分局应聘人员履历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需在5月20日前填写,并发至邮箱zg23189800@163.com,邮件命名统一为“真实姓名”)


(2)二代居民身份证,A4纸复印正反面


(3)户口本(每一页),A4纸复印


(4)学历学位证书,A4纸复印


(5)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6)已婚的提供结婚证,A4纸复印


(7)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A4纸复印


(8)有当兵经历的提供退伍证,A4纸复印


2


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按照本公告各项要求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沙溪镇党建办进行终审,符合资料的再通知参加招聘考试。(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


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计算机应用操作测试、体能测试。笔试为日常法律法规知识和基本写作等内容;面试类型为结构化面试;体能测试考核类型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考试总分比例:笔记占60%,面试占30%,计算机应用操作测试10%。体能测评不占考试总分,体能评测不合格不予以录用。笔试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以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按分数高低和能力择优聘用。


所有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安排考试结果和入职安排,未按时入职视为放弃。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第三方社会机构进行培训。


4


政审和体检


1.政审:在以上各项目考核后,以应试者总成绩高低为序,对拟聘用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遵守法律等方面的情况,提交户籍所在地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证明。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审不合格或政审人选放弃政审的,将依次递补政审人选。


2.体检:对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分局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医院、体检项目由本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费。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报考人员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


聘用流程


1.确定拟聘人选后,报市公安局报备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选放弃入职的,将依次递补聘人选。


2.对确定招聘的人员,由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凡是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经考核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首次签订合同为两年(含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本次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统一由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安排,不再另外公示。享受工会会员待遇,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转正后套改层级,根据德能勤绩廉予以晋升,入职一年后按国家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


其他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真实证件,按照规定参加招聘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注意留意邮件及手机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核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负。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