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组织建设,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北乡镇人民政府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北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法律,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及户籍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即1990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出生),乐昌市户籍或父母、配偶为乐昌市户籍。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日。
(四)招聘人员是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北乡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0751-5680101。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北乡镇公开招聘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
3.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
4.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确定录取人员由北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面试,按照招聘条件确定录取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由北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乡镇人民政府1楼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北乡镇党建办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680101。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乐昌市后勤人员标准执行,由市财政负责。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招聘人员与我镇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
本公告由北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