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广州、汕头、阳西、陆河、陆丰等地方政府共建共管了27所附属学校。为积极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服务基础教育改革,推进陆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与陆河县人民政府共建共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陆河教育集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附属陆河未来学校校长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公办学校、教研院、教师发展中心的退休人员或离法定退休时间不足半年的人员。
3.具备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62周岁及以下(1963年8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在基础教育学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不少于10年,原则上具有九年一贯制学校或者初中学校教育教学经历。
5.在基础教育学校校长(副校长)管理岗位任职10年及以上(合计),原则上具有九年一贯制学校或者初中学校管理岗位经历。
6.个人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通报表扬、表彰或奖励。
7.同等条件下,履职期间学校获得过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通报表扬、表彰或奖励者优先。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该岗位常驻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陆河未来学校办公,接受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陆河县教育局及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陆河教育集团的管理,须服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陆河县教育局及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陆河教育集团的工作安排,履行《陆河县人民政府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共建共管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陆河教育集团协议的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校长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具体岗位职责、聘期目标任务、年度目标任务等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薪酬待遇
1.获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60万元(税前,含工资、保险等所有工资福利待遇),由12万元基础年薪(税前)和48万元专项绩效(税前)组成。12万元基础年薪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按月计发;48万元专项绩效分两部分发放,其中,专项绩效的70%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按月计发,专项绩效的30%待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计发,年度考核不合格则不予计发。若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第三年度专项绩效的30%不予以计发。
2.尚未正式退休的获聘人员聘任方式等有关问题面谈协商确定。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fgzp@gdei.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附属陆河未来学校校长,姓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的报名不成功。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报名表》(附件)。
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证明、个人业绩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3.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等。
4.岗位招聘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均需提供佐证材料。
六、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参加考核。
七、考核及评议
考核采取竞聘演讲及答辩的方式进行。竞聘演讲内容另行通知,答辩为评委现场提问。学校根据竞聘演讲及答辩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评议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学校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要求的人员,提交学校审议,审议通过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获聘人员首个聘期为三年,聘期自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岗位聘用期限最长至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与陆河县人民政府合作办学项目合作期满止。获聘人员按规定参加聘期首个年度期中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年度考核在当年度的最后一个月内完成,聘期期满考核在聘期结束的2个月前完成。
在聘期首个年度半年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或聘期首个年度期中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协议、终止聘用。
年度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年度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终止聘用。
聘期期满考核合格,根据聘任人员的个人身体状况、个人意愿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则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终止聘用。
十、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拟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取消聘用关系,合同或协议终止。
2.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工作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招聘工作电话:020-34113286(人事处)
岗位咨询电话:020-34115860(培训与社会服务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4115585(纪检监察室)
附件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报名表.doc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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