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8人3个岗位
惠市中医公招〔2025〕03号
“百万英才汇南粤”——惠州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惠州市中医医院是惠州地区唯一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具有中医特色和中西医结合优势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是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单位、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州中医药大学二级研究生培养基地、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示范基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护理人员58名,属于我院编外合同制或见习员工。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不占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我院合同制人员及见习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见习人员在我院的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医院考核后可聘为正式员工,实行合同制。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5日期间微信扫描“惠州市中医医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二维码”(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必须于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4:30携带报名材料到惠州市中医医院东院区住院部10楼人力资源部办理资格审查。
(三)报名材料
1.惠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3),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个人简历;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C03岗位提供载明学历和专业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5.论文及科研成果(C01岗位提供);
6.工作证明(C02岗位必须提供,参考附件4);
7.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学历专业方向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核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3.为落实亲属回避制度要求,如与医院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应聘者,报名时务必在《惠州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3)家庭成员信息栏中进行说明,不得漏填。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对的,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六、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不以手机短信及邮件方式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的;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二)资格复审
医院应当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惠州市中医医院申请复核。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不以手机短信及邮件方式通知。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面试提问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提问成绩。面试提问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考察需提供原单位的个人工作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在校学习及表现情况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无特殊情况者,应聘人员在2025年约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六)咨询部门及监督部门:
惠州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752-2756757、2756812
惠州市中医医院纪检室(审计室),监督电话:0752-2756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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