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我县中小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和刚性需求的问题,同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公开引进临聘2026届毕业同工同酬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对象、方式及临聘条件
(一)临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2026年应届毕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临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户籍条件:2025年11月29日前(含)须为定边县户籍或生源(或配偶为定边县户籍亦可)。落户及办理登记结婚时间要求于2025年11月29日前(含)已正式办结;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29日至2007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5.岗位资格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具备临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要求的证书须于2026年8月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不予临聘。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全科医师”“振兴计划”等)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已属于定边县县级自主临聘(同工同酬)人员的;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临聘要求的。
二、临聘程序
本次公开临聘工作,采取公布临聘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签订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6日9:00-14:30。
2.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籍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就业推荐表原件和个人简历一份方可报名(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非定边籍人员与定边籍人员结婚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本次临聘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意向协议环节。
(三)拟定意向协议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并经面试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意向协议人员。
(四)签订意向协议
面试考核结束后,在公开临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与拟定意向协议人员签订意向协议。
(五)资格复审
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在定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档案入库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临聘资格。用人单位在公开临聘领导小组指导下,于2026年8月上旬对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六)体检、考察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临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着重审查遵纪守法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临聘资格。
(七)公示临聘结果、办理临聘手续
对确定的拟临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临聘手续。
三、待遇
本次公开临聘的同工同酬教师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聘约化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与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五年为一个聘期。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办法进行。本次临聘的同工同酬教师,在聘用期间不得离开教育教学一线岗位,不得借用、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本科生执行新聘人员见习期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经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临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临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者关机等无法联系情况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应聘人员须认真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报名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3.本次公开自主临聘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
联系电话:0912-42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