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2人7个岗位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中公开遴选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工作人员4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遴选的人员范围
县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
2.品行端正,道德优良,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敬业奉献,工作实绩较好。
4.年龄30周岁以上,女性服务人员年龄上限为47岁、男性服务人员年龄上限为57岁。
5.学历不限,有社会工作师、育婴师、护理员、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校车驾驶员资格证以及从事过相关岗位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靖边县人社局516室。
3.联系电话:0912-464312113892240951
4.报名方式:本次遴选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报名者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聘用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发文改聘到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从事相关具体工作。
五、岗位设置
结合聘用人员所学专业、在原公益性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取得的相关证书等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岗位安置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本次聘用服务工作人员主要从事重病残儿童养育、治疗、教育、康复等服务工作。具体承担康复、护理、护士、厨师、保安、保洁、接送等管理服务工作,鉴于工作性质特殊,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尊重本人意愿优先另行改聘。
2.岗位设置:护理员30名、康复员2名、厨师3名、门卫2名、护士2名、保洁2名、司机1名,共计42名,进行岗前培训、入职前体检和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上岗。
六、待遇管理
1.人员薪酬待遇:根据《榆林市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办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聘用人员的实施意见》和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各岗位人员薪酬待遇确定为:护理员2500元/人/月、康复员2600元/人/月、护士2600元/人/月、教师:2600元/人/月、厨师6000元/人/月、保安2500元/人/月、保洁2500元/人/月、校车司机6000元/人/月、生活送医司机3500元/人/月,其他岗位人员月工资根据实绩在2500元—3500元之间进行相应调整。聘用年限补贴20元/月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即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1500元另行发放,各项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服务期间原有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不再享受。
2.招聘人员要与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备案,并服从单位日常管理及考核。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靖边县公益性岗位人员中公开遴选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