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0人1个岗位
为解决城区学校教师不足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镇安县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经县政府同意,2025年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聘工作由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60名(岗位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公开选城聘区学校教师60名:县域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均可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工作勤奋,成绩突出。
(二)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任职资格与学历要求。
2.报考语文和数学学科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3.报考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信息技术(计算机)学科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
4.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5.报考学前教育学科岗位对象为全县在编在岗现幼儿教师或具有学前教育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教师。
6.报考镇安中学学科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7.报考县初级中学学科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8.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期满(注:特岗教师为2019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含2019年9月参加工作>,事业单位招聘教师为2020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含2020年9月参加工作>,外县调回我县任教年限需满2年以上)。
(三)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绩在同类学校综合评价中处于合格及以上格次。
(四)身体素质。身心健康,能完全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教育教学质量在同类学校综合评价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格次的。
2.近五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一年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格次的。
3.近三年年出勤率达不到90%(法定假除外)或年旷工累计超过一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师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情负面影响的。
8.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选聘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会议室。
(三)提交资料:报名人员从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附件2:镇安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者应提交以下资料:
1.《附件2:镇安县2025年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一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参加工作和到现工作单位文件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
6.有关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职称聘任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
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8:00--12:00在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会议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责任自负,视为弃考。
六、选聘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县初级中学、县第二中学、县第二小学、县第三幼儿园、县第五幼儿园、永乐街道中心小学、永乐街道结子九年一贯制学校开考比例1:3,对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达不到1:3的选聘岗位,根据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镇安中学选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的岗位,由镇安中学另行组织选聘。
(一)考试时间:2025年8月16日(星期六)早9:00-11:00。
(二)考试地点:镇安县第三小学。
(三)考试范围:应聘学科文化课选聘岗位人员参加选聘学科文化课考试,按照高考文化课标准命题;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岗位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理论及教育教学实践知识;学前教育岗位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学前教育教学实践知识。
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计算办法为:合格分数线=参加本学科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积分办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奖励分。
1.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
2.奖励加分:
近五年(2021年1月1日以后)受到国、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4、3、2、1分,受到国、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加3、2、1、0.5分,只取一次最高分,不分类、不累计。
近五年(2021年1月1日以后)获得省、市、县教学名师分别积2.5、2、1.5分,学科带头人分别积2、1.5、1分,教学能手分别积1.5、1、0.5分,以上“三级三类教师”只取一次最高分。
论文、课题和民间组织奖励不在加分范围之内。
(五)录用办法: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1:1比例依次录用,若综合成绩相同时,采取笔试成绩、学历高低、教龄长短、职称高低依次优先。
(六)递补办法。
1.选聘教师岗位计划未完成的,从报考其他学校同学段、同学科未入选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镇安县初级中学选聘教师岗位计划未完成的,从报考其他学校同学科(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未入选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镇安县第二中学初中学科选聘教师岗位计划未完成的,从报考其他学校同学科(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未入选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2.城区学校教师被其他学校选聘,所缺人员从报考本校同学段、同学科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顺延递补;递补不够的,从报考其他学校同学段、同学科未入选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顺延递补。
七、选聘公示
拟选聘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情况不影响本次选聘的,由县教体局将拟聘用结果报县人社局提交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研究后发文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且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形成的选聘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管理
选聘进入城区学校工作的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服从职称聘任,无相应岗位职级空岗的降级聘用(聘用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对于不能胜任学校工作的,不服从学校聘用管理的,由选聘学校交教体局,原则上回原任教学校工作,原任教学校无编无岗的,安排去缺编学校工作。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当日,考生应在上午7:30前到达考试地点。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记入考试录用诚信档案。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及出版辅导用书。
(五)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的电话号码,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中共镇安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914-5322185。
本公告解释权在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914-532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