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陕西省民政厅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岗位信息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文化条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及聘用
1、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本次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一
1、岗位名称:文字编辑岗
2、需求人数:1名
3、工作内容:
负责《陕西民政》信息采编、宣传报道和负责处室日常工作办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4、岗位要求:
1)35周岁(含)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2)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有较好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
3)沟通协调能力和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有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的意愿;
5)有期刊或文字编辑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二
1、岗位名称:婚姻家庭辅导员
2、需求人数:1名
3、工作内容:
1)负责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和离婚调适辅导以及法律咨询、再婚评估等业务,
2)负责婚姻家庭指导等相关工作。
4、岗位要求:
1)35周岁(含)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专业辅修法律学专业课程,或法律学专业辅修心理学专业课程;
2)家庭和睦幸福,擅长处理婚姻家事,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耐心、责任心强,有从事公益活动的意愿;
3)具有一定综合文字能力,能够承担处理日常工作并完成撰拟报送相关文字材料的工作;
4)具有3年以上心理辅导或家庭辅导经历。
三、岗位待遇
1、试用期期薪资标准: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4000元/月;
2、转正后薪资标准:
基本工资4000元/月、岗位工资700元/月、工龄补贴50元/年;
四、工作地点
(一)文字编辑工作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3号新城大院(地铁6号线钟楼H出口/地铁1号线五路口F出口)。
(二)专职婚姻家庭辅导员工作地点:
省民政厅北郊大楼(地铁2号线大明宫西站A出口)。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录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12:00
2、报名方式:
个人简历邮件发送至gyzad20240311@163.com(备注岗位+姓名)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安排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
按有关规定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办理相关手续。
六、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采用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2、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辅导活动,请勿上当受骗。
3、报名咨询电话:029-85936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