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
为进一步加强延安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2025年第一批次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任务
本次为黄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10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名、消防文员1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同的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消防宣传教育和其他非执勤战斗岗位辅助性工作。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接警调度、宣传报道、公文写作、信息化系统维护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从事消防工作;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12日至2007年5月11日期间出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及具有相关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军队承认的中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9年5月12日至2007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5.具有黄龙县户籍,户籍需在2025年5月8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资格条件
1.限男性;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3.退役士兵、车辆驾驶(汽车B2照含以上驾驶证)、机械维修、车辆装备维修技能(取得岗位资格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择优录用。
(三)消防文员资格条件
1.限女性;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二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
4.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曾招聘为黄龙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其后被辞退的;
7.因在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入职训练等程序进行。
(一)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8:00—2025年5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将报名资料按照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
3.邮件命名方式:姓名+报考类别(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或消防文员);
4.电子邮箱:512620827@qq.com;
5.邮件发送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PDF版本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6.报名所需资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
(5)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退伍证书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军人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
(7)计算机等级证书(报考消防文员考生提供);
(8)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消防文员考生提供);
(9)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
7.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需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填报发送个人报名信息;如因信息不实、虚假填报个人信息,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报名结束后,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8.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原件(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
(5)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6)退伍证书原件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退役军人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
(7)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报考消防文员考生提供);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报考消防文员考生提供);
(9)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
3.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试,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1.凡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现场资格复查的所有人员共同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
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体能测试过程中,凡任意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该项目测试分数判定为“0分”,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参加下一项目测试。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考官同时在体能测试成绩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直接取消成绩;
3.体能测试前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填写《体能测试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附件3),承诺身体健康,对于隐瞒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任何伤害责任自负;
4.体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心理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考生以体能成绩高者、报考消防文员的考生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总成绩排序。
4.体能测试成绩、心理测试情况、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予以公布。
(七)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初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复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布。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政治考察条件进行。
(九)公示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录用和入职训练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需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附件4),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90天的集中入职培训。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政府专职消防员全程实行劳动合同签订制,首次签订合同期间为3年(试用期2个月),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的,须退还入职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和被装使用费。自签订劳动合同后2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辞退的,按单方面违约,需向分配单位支付在职期间的伙食费和被装折旧费,并将其纳入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黑名单,此后不得再次参加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招聘。
入职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岗前适应训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灭火救援理论学习、防火基础业务学习、队列训练、体能和技能训练等。消防文员入职培训内容可简化为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防火基础业务学习、队列训练、基础体能训练等。入职培训结束后,支队将组织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试用期)进行结业考核,并出具《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结业鉴定表》。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转正,完成等级评定工作,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登记表》。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
四、待遇标准
工资待遇和日常经费由大队逐级保障。用工期间,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就餐,食宿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因个人自身原因主动离职(含入职培训期间)需从工资中扣除被装费用。
由用人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量化考核制度,24小时驻勤,除执勤战备及支队统一工作安排外,原则上每月安排8天轮休。消防文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8小时工作制,周末双休。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和其他假期。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收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收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聘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四)招聘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聘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录用条件予以淘汰,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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