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0人1个岗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山西省网格员管理办法》、中共山西省委政法委中共山西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太谷区实际,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科学配备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
3.按需设岗、按岗选聘原则;
4.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对象
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配备标准,将目前在岗的专职社区网格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选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
三、选聘计划
从晋中市太谷区社区专职网格员中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50名。
四、选聘条件
(一)社区在岗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除具备社区专职网格员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相关业务知识和较强的宣传教育与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50周岁(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担任社区专职网格员2年以上且现在仍在岗(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等优先选聘。
(二)具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实地考察、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发布。
2.请报名选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如因选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选聘信息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区政府1号楼2楼综治中心222室。
3.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见附件1),报名人员需同时填写晋中市太谷区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
②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
③户口簿或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
⑥晋中市太谷区从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执纪执法部门联合审查表(只填个人信息)(见附件3)。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城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报名表等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城区党工委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区委政法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择优选聘工作始终,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聘用等资格。
(三)实地考察
由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社会工作部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
考察情况经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社会工作部共同研究确定拟进入笔试人员,在太谷政府网对拟进入笔试人员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进入笔试。
(四)笔试
准考证领取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通过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aigu.gov.cn)公布。本次选聘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和实务等,不指定资料。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考生需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
面试事宜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1.体检时间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通信不畅通导致的后果考生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
(七)公示
经考察、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太谷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环节。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选岗培训
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岗位选择,直至该岗位名额选完为止(每人仅限选择一个岗位,不得多选),选岗完成后由三个城区统筹安排。
组织选聘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方能聘用上岗。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培训或未按时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培训结束后,拟聘人员继续承担网格工作,接受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社会工作部双重管理。
(九)待遇保障
社区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后,试用期期间按原待遇执行。试用期满后,按照《关于印发<晋中市太谷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通知》(太组发〔2023〕17号)标准执行,资金来源继续按原有渠道统筹。
六、咨询与监督
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4-6223070(区委政法委)
监督电话:0354-6260087(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选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请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报考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严格遵守选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选聘资格。请考生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此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测评、考察、笔试、面试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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