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0人2个岗位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规社〔2025〕1号)、《关于新增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5〕271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20人,其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100人、4050人员20人。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
4.残疾人。
(二)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五台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能为企业法人,不能为股东、出资人之一,个人名下不能有工商营业执照;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
二、岗位待遇
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期限三年。岗位补贴按照五台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认定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附件表《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正反面打印),到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五台县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携带材料
报名人需持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主页+本人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红底二寸近期免冠照5张、《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3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正反面打印)3份。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现在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脱贫(监测)户高校毕业生(提供农业农村局脱贫人口查询证明)、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残疾人毕业生,提供残疾证明)。
(2)“4050”人员需提交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15日开始(报满截止)
2.地点:五台县文昌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3室
3.联系电话:0350-6522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