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0人24个岗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监察勤务队伍建设的要求,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经山西省公安厅同意,晋中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30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条件详见《晋中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即1994年8月至2007年8月之间出生),以上日期均包含当月,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毕业证均需在发布公告前取得);
5、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学历可以为高中或中专,但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期内(一般为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6、晋中市户籍(需在发布公告前取得)或生源地、兵源地;
7、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9:00至8月29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考试专题。
报名要求: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8月25日至8月28日期间,每天17:00左右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考试专题公布一次各岗位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25日9:00至8月30日17:00。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一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025年8月29日17:00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8月29日17:00之后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因误报、漏报信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含复审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辅警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5年8月31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3〕2号)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岗位比例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倍以上。达不到比例的将根据报名情况相应调整并公开发布。
面向退役士官和士兵的招聘岗位,不限定开考比例,以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考试专题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见后)。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6.考试费用减免
根据有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名者,按报名缴费程序,先进行缴费,然后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者予以退费。
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相关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应于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日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晋中市公安局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比40%,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占比60%。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参加考试,自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2.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指定时间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三)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若不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体能测评人选。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考试专题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m×4折返跑;1000m(男)/800m(女)。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并列者列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布。
1、资格复审时须报考者本人参加。报考人员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退役士官和士兵还需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考者系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的,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考试专题公布。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绩于当天公布。
(六)加分和考试总成绩
1.加分。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总成绩中加20分。上述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予确认。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两名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在二甲以上市级医院进行,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费用自理。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结果不合格需复检的,在体检后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考试专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如实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聘用及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后,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期间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能适应岗位要求、有心理精神障碍等情形的,不予聘用。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层级;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递补和补充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将根据岗位空缺情况适时组织递补,递补期间招聘主要政策和相关资格条件、标准要求等保持不变。
递补。在首次聘用公示前,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补充聘用。因招聘辅警离职,出现相同单位岗位空缺的,自此次招聘首次录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含公示期)1年内,在因名额限制未被聘用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等,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递补和补充聘用的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考察,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考试专题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三)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通畅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如实报考,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希望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
关于招聘政策、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等方面问题:
晋中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处0354-3071368
介休市公安局政工监督室0354-7077716
灵石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0354-7624911
左权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0354-8656897
昔阳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0354-4123352
和顺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0354-8133928
寿阳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0354-4633518
关于报名技术、准考证打印方面问题:
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0354-3075546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