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城区人民医院前身为山西阳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2004年7月更名为阳泉市城区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健康体检于一体的综合性一级甲等医院。
为强化城区人民医院领导班子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和集聚优秀人才到城区干事创业,推动城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公开选聘城区人民医院院长。
一、公开选聘职位
城区人民医院院长1名(正科级),选聘职位试用期一年。
二、公开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市公立医院及医疗卫生相关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理念,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4.选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70年5月以后出生)。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五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或者其他领域管理工作经历。
7.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和《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所要求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8.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人员,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
(3)严重医疗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立案审查的人员。
(5)被列入医德医风考评档案黑名单人员、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因客观因素不适宜担任所选聘职位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实绩评估、面谈评定、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及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5年5月19日在“阳泉日报”“阳泉广播电视台”“健康阳泉”“阳泉城区动态”“阳泉城区党建”公众号和“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采用线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请于2025年5月30日18时前,将填写好的《城区公开选聘城区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qzzb103@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畅,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根据电话通知,按照《城区公开选聘城区人民医院院长报名资料清单》(见附件2)要求,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区公开选聘城区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名人员信息,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联合会审,审查结果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反馈。
(四)实绩评估
资格审查结束后,区公开选聘城区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省、市医疗系统业内专家和组织、人事、卫健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实绩评估小组,以百分制对应聘人员实绩情况,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实绩表现(论文著作、课题成果、岗位管理成果、荣誉称号等)和履职尽责情况(日常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等)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实绩评估成绩,确定进入面谈评定环节人员。
(五)面谈评定
区公开选聘城区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第三方机构和省市医疗专家,以结构化面谈的形式对进入面谈评定环节人员进行百分制评定。
(六)政审考察
根据实绩评估和面谈评定的情况确定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实绩评估×60%)+(面谈评定×40%)。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人选经区公开选聘城区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开展人选考察工作。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等情况,并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按照总成绩顺序予以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公开选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顺序予以递补。
(八)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公示人选。拟聘任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式任职,办理聘任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在城区公开选聘城区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城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实绩评估、面谈评定、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53—2167760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0353—2112380
本公告由城区公开选聘城区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城区公开选聘城区人民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