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调查员聘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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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0人

招聘人数
20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2日8:30——2023年12月1日17:30

为高效透明执行案件,有效降低执行成本,最大限度减少因执行审计给被执行人造成的生产经营影响,借助专业力量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十八条、二十条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第十二条,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任20名财务调查员,现将聘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财务调查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年满25周岁,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政策法律知识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6.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保险、法务和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会计类或经济类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同等条件下,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调查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4.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二、财务调查员的职责

被聘用的财务调查员,需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针对专门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辅助执行干警了解相关涉案企业财务状况,对执行干警开展财务知识培训。

 

三、履职保障

财务调查员受法院委托,在执行法官指挥下履行职责,不能单独从事调查工作。

 

四、聘任期限

财务调查员采用聘任制,聘期1年,聘期届满后可以续聘。

 

五、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六、聘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s://sxtyzy.shanxify.gov.cn)发布财务调查员聘任工作公告。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11228:30——202312117:30

线下报名地点设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

线上报名邮箱为:tyyzxj001@163.com

报名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财务调查员自荐表》(见附件)或单位推荐函1份。

现场报名时所有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太原中院政治部按照聘任条件的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后由太原中院执行局、办公室、司法技术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合格人员作为候选人上报本院党组。

(四)确定拟任人选和公示  

本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候选人考察结果,研究确定财务调查员拟任人选。拟任人选名单确定后通过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财务调查员聘任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五)正式任命和颁证  

本院根据公示情况,作出本院财务调查员的聘任决定并向财务调查员颁发聘书。最终聘任名单也将通过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向社会公示。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

联系人:罗强    

电话:18335132266

0351-2807191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1122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bVT5


附件:财务调查员自荐表


原标题: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调查员 聘任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