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要求,结合青浦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高端教育人才(管理方向)。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特级校长;
2.名优校长,且近5年内在区域内(省部级及以上)办学成绩优异,具有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且有3年及以上校级干部任职经历。
上述三类对象符合其一即可,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修养、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富有改革创新精神。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录用办法
1.报名受理
应聘者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1)及报名材料(附件2)发送至邮箱qpjs2026@163.com。
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5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后续现场确认、面试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者本人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递交材料要求”)到现场递交材料,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和考核。
4.面试和考核
青浦区教育局组织面试和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录用办法
(1)青浦区教育局根据面试和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意向书,并按要求递交有关入编材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学段 |
岗位名称 |
数量 |
备注 |
幼儿园 |
副园长 |
1 |
|
小学 |
副校长 |
1 |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副校长 |
1 |
初中部 |
四、激励办法
依据《青浦区教育人才引培激励实施细则》,对新引进的高端教育人才(管理方向),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经考核后给予一定补贴。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59715007,69713453
监督电话:69713015,69713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