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收养和安置社会孤老、有家寄养的失智失能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医疗、康复、膳食营养等服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护士(业务管理)(专技初级)3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向社会发布。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本单位人事联系。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邮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下载填写附件2《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将《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个人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开始日期为出生时间、证明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邮寄至松江区永隆路788号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组织人事科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5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将根据岗位的要求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由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自行组织,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总成绩。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及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
由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诚信纪录等。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虞老师
联系电话:37631802
联系地址:松江区永隆路788号
联系邮箱:sifursk@163.com
监督电话:644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