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上海商学院是一所商科特色鲜明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院校,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中央税务学校华东分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设有12个二级学院,29个本科专业,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全面提升办学实力,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商科大学建设,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商务信息学院院长。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商务信息学院院长1名
二、应聘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素质好,坚持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应聘者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知名度,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有良好的学术声誉;
(四)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办学思路清晰,具备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智能科学与技术等学科专业背景;
(五)具备较强的学术领导力,对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术梯队建设等有战略思考和深入见解,具有带领相关学科科学发展的能力;
(六)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注重团结,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对外交往和表达沟通能力;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一)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做好人才梯队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
(四)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的全面合作;
(六)完成校党委、行政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
2.个人简历(含学习、科研、工作经历、论文和论著目录、目前研究方向及工作创新点介绍等);
3.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硕士、博士)、职称证明扫描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报名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负责项目、获得奖项、研究成果、国内外任职情况证明等)。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面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相关证件原件。
4.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任条件,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答辩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面试答辩。
(四)组织考察
面试答辩通过后,学校按相关干部选任或聘任程序推进工作,对拟录用人员组织阅档、政审和考察。
(五)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阅档、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事业编制人员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496号上海商学院党委组织部(邮编:201400)
(二)联系人
党委组织部:胡老师021-67105474
人事处:杨老师021-67105340
(三)E-mail:gkzpsb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