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7人
为加强城桥生态建设力量,经研究决定,城桥镇生态养护社计划招录57名生态养护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岗位需求
根据本镇实际,招收生态养护员57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犯罪记录。
2、本镇户籍,符合本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男性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7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高中同等及以上学历优先)。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能胜任一定的体力劳动。
4、热爱社区和农村工作,有一定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1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城桥镇寒山寺路164号底楼。
报名需提供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办法
(1)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真实有效,如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的信息不全、不实,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知识素养,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低于核定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对通过笔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4)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岗位笔试核定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5)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6)公示录用: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适当途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录用为城桥镇生态养护员,签订《劳动合同》,由城桥镇生态办统筹安排。
五、管理和待遇
1、实行合同聘用制,合同期为一年(设一个月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的、经管理单位审核同意的予以续聘。具体办法按相关劳动法规执行。
2、实行打卡考勤,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予以违纪处置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每月工资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六、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69690781,联系人:朱老师15802126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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