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00人
招聘范围及对象
上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计划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600名(上海市招录300名,江苏省招录150名,浙江省招录150名),其中:公开招录社会青年200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200名、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200名。具体招录计划见附件1。
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0年7月20日23时后、9月3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21-28955178(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9月10日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相关省级招录办寄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详见附件2)。
上海市招录办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5楼3号会议室。 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各地考核项目顺序、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各相关省级招录办发布。
(一)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省级招录办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4)。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四)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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