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沂南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8名,性别不限;辅助司法警察8名,辅助司法警察因工作特殊性,限男性。
本次招聘的辅助司法警察是指依法履行辅助性司法警务职责、由沂南县人民法院统一管理使用、不具备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2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以后出生)未婚青年;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体型端正,身体健康,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病和其它遗传病史。
6、报名辅助司法警察的,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父母、兄弟姐妹在沂南县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沂南县人民法院工作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5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沂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11室。(沂南县澳柯玛大道中段8号,由法院东门办公楼进出)。
3、报名材料:
(1)《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可自行打印也可现场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is.com.cn下载);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版;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书记员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2、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统一采用笔记本电脑进行,考试形式为听打,根据录入的文字总数、准确率评分,满分100分。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辅助司法警察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
2、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中文速录考试,统一采用笔记本电脑进行,考试形式为听打,根据录入的文字总数、准确率评分,满分100分。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必须由应试人员独立完成。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队列,每项25分,满分100分。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5的比例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5、总成绩=笔试成绩×2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先后排名),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四、待遇保障
1、聘用管理: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与山东双益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其派遣到沂南县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2、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沂南县人民法院会同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予以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提供办公设备、工作制服。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全过程需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本招聘公告和未尽事宜由沂南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5、报名咨询:0539-322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