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此次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参照《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链接如下)。
https://rsrc.sdu.edu.cn/rscx/info/1367/7445.htm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综合事务管理岗(1人)、法律事务管理岗(1人);
(二)工作地点:山东济南。
三、岗位职责及岗位条件
(一)综合事务管理岗
1.岗位职责
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处理、联络接待、会务协调及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2.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以相关证书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5)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具备较强的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6)身心健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
(二)法律事务管理岗
1.岗位职责
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处理、合同审查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以相关证书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5)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具备较强的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6)身心健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
(7)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6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证件照);
(3)国内高校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育经历阶段须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国内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完整并有学校公章),或学信网的在读证明(无乱码且二维码不可遮挡);国(境)外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填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
(4)中共党员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开具的党员关系证明信;
(5)具有全职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须提供相关证明,以及简历中所填写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6)《诚信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
(7)《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3)。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1)-(6)项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称为“综合事务+姓名”或“法律事务+姓名”,同第(7)项材料(无须扫描)一并整理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名称为“岗位+姓名+应聘山东大学党、校办非编岗位”,发送至邮箱xbzhs@sdu.edu.cn,邮件主题同压缩包名。本次两个岗位不可兼报。
(二)考试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在山东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网站公布(https://www.dbxb.sdu.edu.cn),对不符合条件者不再逐一通知。
2.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有效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具体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进入考试名单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须交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组织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未提交原件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4.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
(三)考察与体检
通过考试人员参加考察、体检。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参加体检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察与体检的拟聘人员将在山东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网站(https://www.dbxb.sd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要求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山东齐鲁社会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工作。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公示人选如放弃资格,可从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根据成绩等额递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8369856(综合事务岗)
0531-88364789(法律事务岗)
邮箱:xbzh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