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深化新区与哈尔滨工程大学等七所国防工业高校合作成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拟面向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重点国防工业高校选聘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化干部人才,有关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产业规划类、电子信息类、船海工程类等岗位10名左右,各学校具体选聘数量根据报名人数研究确定。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四)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截至2025年11月30日,年满18周岁,其中,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现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能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
2.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5年11月)。
3.大学或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奖励。
(六)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选聘计划表(附件1)。
(七)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
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中共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10.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1.现役军人;
12.独立院校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报名、资格审核、专业测评、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提交报名材料(2025年11月15日9:00-11月21日16:00)。
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填写《青岛西海岸新区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储备人才专项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qdxhaxq1@126.com邮箱或到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阳光大厅招聘专场现场提交报名,现场提交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4:00—17:00。
2.资格审核(2025年11月15日9:00-11月21日16:00)。西海岸新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告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专业测评
围绕选聘岗位专业要求,到校组织开展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到人选所在高校组织开展。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视情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选聘问题的拟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对发现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管理培养
(一)选聘人员由青岛西海岸新区组织部门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配使用。
(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定级。建立选聘人员跟踪管理制度,根据选聘人员个人情况和专业特长,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实践历练、导师帮带等方式,定期组织主题论坛、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和系统培养。
(三)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薪酬待遇。
五、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二)就业协议签订后,未经青岛西海岸新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解约。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不按时报到视为违约,可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西海岸新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5179335(选聘报名期间开通);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