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是隶属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综合性交通运输研究机构。历经40多年发展建设,现有济南、青岛两地三处办公地点。主要面向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公益性研究,以及技术咨询和服务。研究领域涵盖了道路工程、结构工程、综合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工程、标准计量、港航工程、信息工程、智能交通、交通规划以及交通环境、安全、节能等多个方向。具体业务范围为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标准编制研究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理论、应用技术的研究工作;承担交通标准化、科研平台与项目管理辅助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智慧交通、环境保护、安全与应急保障、工程质量监督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技术咨询、评估和工程试验检测、标准计量技术服务工作。院现拥有8个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其中省、部级创新平台3个、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国公路科普教育基地、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工程咨询甲级等多项资质。
我院获得各类科技奖励百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国际奖励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励60余项,制定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14项、地方标准50项,获授权发明专利130余项。我院注重人才培养工作,现有在职职工三百余人,其中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人员120余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归国留学人员及博士多名,具有多支以全国知名专家领衔的专家团队,逐步形成一支专业结构合理、人才水平突出、富于创新精神的科研队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http://www.sdjtky.com)“人才管理”栏,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9月26日16∶OO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09:00至9月26日16:00
初审时间:2025年9月22日11:OO至9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9月22日11:00至9月27日16:00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与学历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报名时需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书,并须于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的现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单位同意后,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
(6)有应聘人员本人签名、按手印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和在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如学历学位证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以上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等,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
(8)个人简历。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网上报名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场归还。
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官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次博士研究生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组织考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及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在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903806、0531-85903805
监督电话:0531-8590381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