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5人9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按照《济南市历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5年岗位计划》和《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数、工作地点
1、城镇公益性岗位2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25个。
2、工作地点:郭店街道办事处。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申请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安排,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1.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我市居民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本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申请人本人须为失业登记人员,申请人已婚的核对其配偶就业状态;未婚或单身的核对其父母就业状态;单身有抚养子女的核对其子女就业状态。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均无工作、无营业执照、无失信、不参股、无监事理事等职务;(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45-50周岁、男55-60周岁);(3)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4)登记失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5)登记失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登记失业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7)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申请人无工作、无营业执照、无失信、不参股、无监事理事等职务。(8)18-24岁失业登记人员。(9)失业抚养未成年子女二孩妈妈。
2.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⑴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⑵民生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⑶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⑷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上岗。申请人无工作、无营业执照、无失信、不参股、无监事理事等职务。
四、招聘岗位以及职责
1.设施维护综合岗位2名。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公共设施日常的巡查与检查,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基层调解员2名。岗位职责:主要负责调解辅助工作,档案的整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治理综合岗位2名。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收集社情民意隐患信息,宣传政策法规,协助化解小矛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工服务岗3名。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深入社区了解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开展社区政策宣传。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防灾抗灾协助岗位4名。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对辖区内“九小场所”协助安全宣传,防火巡检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6.政务服务协理岗位5名。岗位职责:主要负责服务引导与咨询解答,业务办理辅助与帮办代办,政策宣传,维护大厅秩序与环境。政策咨询,诉求的记录,热线回访,简单的政策解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司法协理员岗位1名。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协助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完成档案材料的收发、登记、整理与归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人居环境管护岗位1名.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协助宣传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知识,文明劝导,巡查记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人居环境保护岗25名。岗位职责:服从用岗单位安排,公共卫生、电瓶车安全等环境管护各项工作
五、岗位待遇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保个人须承担部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2.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于2025年8月13日前到所在村(居)委会报名。用人单位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面试或走访等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录用,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合同,组织上岗。
本公告由历城区郭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乡村公益岗:88798648
城镇公益岗:88798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