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开放大学是青岛市政府直属高校和国家开放大学省级分部,是一所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主要面向成人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79年,2020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青岛开放大学,主要承担服务青岛市全民终身学习,推进青岛市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学校现有金水路和大连路两个校区,下设校本部1所、分校8所、学习中心10所,形成了覆盖青岛城乡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开放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海洋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院(青岛老年开放大学)、成教职教学院、国际合作学院、培训部等二级学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开放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5年度青岛开放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工作经历条件;
1.《岗位计划表》“专业名称”栏中所列专业为一级学科,该一级学科所属的二级学科专业均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2.招聘专业的认定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学校认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开放大学官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9:00—8月13日16:00
初审时间:2025年8月8日9:00—8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青岛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zzhrs2020@163.com(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其他时间报名不予受理)。邮件“主题”栏和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招聘岗位数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开放大学网站(https://www.qdopenu.cn/)予以公布。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青岛开放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通过青岛开放大学官网(http://www.qdopenu.cn/)予以公布。
3.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青岛开放大学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交《青岛开放大学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均须在2025年8月7日之前取得),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重点测评岗位必备的知识和能力等,面试时间共10分钟。
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全部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青岛开放大学官网(http://www.qdopenu.cn/)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先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可会同教育、公安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对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青岛开放大学在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青岛开放大学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开放大学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为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标准执行,按照青岛市有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等相关待遇。
六、有关说明
1.青岛开放大学官网将及时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信息,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配合学校有关应聘工作要求。因违反有关规定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青岛开放大学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学校公开招聘无关。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青岛开放大学咨询电话:0532-58661913
青岛开放大学监督举报电话:0532—586619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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