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3人
海阳市市管企业是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国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因企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7月。
二、招聘岗位
海阳市市管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海阳市市管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09:00-8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统一时间网上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只需发送一次邮件。应聘人员有恶意发送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3.提交资料:
应聘人员可通过向网上邮箱(hyrsjkaoshi@yt.shandong.cn)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均须扫描成彩色PDF格式(1寸照片电子版即可),按要求顺序编号排列后,打包压缩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文件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资格审查结果将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应聘人员个人邮箱(默认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反馈要求进行缴费。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
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5日16: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材料顺序如下:
(1)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2025年海阳市市管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亲笔签名的《应聘海阳市市管企业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6)工作经验证明: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年限等内容须对应一致);
(7)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和加分项的,还须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相关资格证书等)。
4.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中需要补充材料的,考生须在8月5日12:00前提交。对于材料存疑的,必要时,会通知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或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审查。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若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过少,将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海阳市公开招聘板块公告。
2.笔试内容及计分方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海阳市公开招聘板块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海阳市政府网站-海阳市公开招聘板块查询。
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面试
1.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海阳市政府网站-海阳市公开招聘板块公告。
2.面试要求: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全面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及加分项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价格〔2024〕7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市政府网站-海阳市公开招聘板块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阳市政府网站-海阳市公开招聘板块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公示合格后由招聘的市管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市管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解除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需求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由相应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招聘公告有关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3222019。
咨询报考岗位有关问题,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公告》附件1。
监督电话:0535-3222018。
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海阳市政府网站-海阳市公开招聘板块(https://www.haiyang.gov.cn/col/col48035/index.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