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20名荣成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二)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法治素养,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
(三)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熟悉相关行政执法业务,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善于听取和反映企业群众意见,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自身有条件参加、所在单位支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六)年龄在22岁至65岁之间,身体健康。特殊情况下,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可不受年龄限制;
(七)司法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聘任范围
重点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等人士进入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
三、工作职责
(一)受邀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事件调查,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研、论证、座谈,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情况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二)受司法行政部门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企业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关系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政执法问题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监督建议;
(四)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发现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明显违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向司法行政部门反映,提供监督线索;
(五)承担司法行政部门委托或者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聘任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社会团体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个人或单位填写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表(见附件),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5月26日之前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市司法局。
(二)审核公示
市司法局将按照选聘原则、条件、范围等,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出拟聘任人员,并向社会公示。
(三)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人员,由市司法局正式聘任,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五、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未获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存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第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市司法局予以提前解聘。
六、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在聘任期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市司法局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服务,原则上不支付报酬,另有规定除外。
联系地址:荣成市成山大道中段8号司法局606室
联系电话:0631-7561387
电子邮箱:rcxzzfjd@wh.shandong.cn